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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蕃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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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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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上要約不以正式契約為唯一
無名當初在網路上說明白金會員有優先認股權就可以視為要約
這一群人真的很愛凹, 從主機、線路、會員權利到現在的認股無一不是在凹
     
      
舊 2006-09-17, 01:31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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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蕃茄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