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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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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樣子快快樂樂下班,下班前店長突然跟我說
53000,那筆錢我跟他要對攤...
我就問說,大夜班同事不是說要給你53000嗎?
沒想到店長說,大夜同事覺得大家都認定他就是有偷錢,那他就賠.
所以他覺得沒證據也說不過去,就我跟店長對攤錢...
超不爽!!後來我跟店長鬧的有點僵,明天下午六點大夜同事以及我都會在出面談一次.
我朋友以及老師都會出面幫忙,事情拖那麼久居然又有如此變化...真的很不是滋味!!
反正事情這種地步我讓的也夠多了,做給他們面子也給夠多了!!,太軟真的都被吃死死的!!
要鬧就來鬧吧!!
以下我女友寫信問奇摩知識的,網友的回答
一、任何人依法告發,警察是不可以不受理的,但會吃案,尤其是讓蘇院長很頭痛的這段期間。
二、您的男友嫌疑的確是最大,但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有偷竊的行為。
三、既然沒有證據證明他有偷竊,何來賠一半之說。若店長要告他,必須先證明他有偷竊,而且是賠全部,不可能是一半。
四、就算是李昌鈺也是沒折,就忘了吧,離開那份工作是必然的,不用理會店長也是當然的。
好奇以上網友回答是真的嗎?
反正明天要霍出去了,雖然店長也是受害者之一,但是這樣的處理方式我吞不下,且下班之前店長還老樣子跟我說!!
警察說沒直接證據不受理 <== 聽到就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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