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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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iya
還記得之前南投草屯那起因為飆車所造成的7人喪生意外嗎?
開的車也經過改裝,又超載超速,也疑似對尬,
最後不就發生悲劇了,說不定當時車上的人也是想說,
「那麼晚了又沒啥人,就給它開快一點」………結果咧?
幸好是沒傷及無辜,然後換到今天這個沒出事卻被抓的,
同樣違反公共安全,居然還會有一堆人覺得沒關係?
又要怪警察柿子挑軟的吃?這個社會真的病的不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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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remacy的額定乘客數7員
2. 那台車到底改啥!? 減震筒+17"胎圈??!!??!
3. 駕駛才是問題, 車不會自己飆或是自己跑去唱歌叫傳播.
4. 那個事件是因為酒駕.
5. 不要看到啥改裝車出車禍就是因為改車所以出車禍, 今天一個斜龐克全身上下穿85個洞的狗痞子在大街上被貫完一排彈夾, 會第一時間認為"因為打扮的太狗痞所以變成蜂窩"嗎!?
很多人在違法跟公共危險上作文章.
沒錯, 條子依法行事, 不怪他, 但如果是我, 我會提出以下論點反駁檢察官起訴.
a. 危險駕駛定義!? 只要轉彎輪胎跟車頭反方向就不行?!?! 屁股比頭快也不行!?
就是因為車爛嘛! 沒辦法好好轉彎, 我也不想.
b. 所以我的朋友要了解到底是車爛還是技術爛, 才錄下影片檢討.
c. 剪接完覺得有趣, 因為要好好轉彎實在太難了! 所以放上網路紀念.
條子啊..........
前幾頁就有, F360, Posche 996, 摸雞拉狗, E55這些要不要抓?!?
影片也有囉! 而且很久以前大家都知道300暢飲俱樂部沒事就200起跳噴國道喔!?
他們就是貴族!? 四代喜美就是公共危險!?
我他媽的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