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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y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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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山上的山上
文章: 33
小小的想法

如果是大大的生財工具用來賺錢的 換的就有價值
如果只是為了玩遊戲 小弟認為應該已經很夠了吧?!
如果只是為了爽度 那就看大大自己的喜好及財力了

只是個人的小小想法
舊 2006-09-14, 11:52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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