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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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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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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gjoe
台灣的部份法官真的是太優秀,從小讀書讀到大都沒接觸過"社會". 考上法官後又每天辦案沒時間過"生活",才會發生死守法條和社會觀感脫節的情況.
強者我朋友因事上法庭:以下案情略...
我朋友: 我當時身上帶著4萬元現金要去買東西.
法官: 怎麼可能有人身上帶著如此"巨額"現金在路上走.
去光華商場逛一圈隨便抓幾個一定有人身上現金不只4萬.
又不是LV專賣店大家都刷卡.
以後一定要規定當法官前要在社會上"正常"生活2年才可以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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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應該要問,那來交保能刷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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