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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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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82
這種狀況去警局就是"報案",沒有所謂"備案"的歐,另外報案會有三聯單!如果覺得警員態度不佳應該請其主管處理,如果官官相護,現在媒體如此嗜血怎會放過!
舊 2006-09-14, 08:49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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