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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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_C
印象中英美這樣的國家如果被認爲是持槍對抗警察,在警告過后一樣很可能被射殺吧?正在威脅他人安全的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權當然要比正常的守法公民要低。
我隻是强調比例……
從總體的統計上看犯罪比例,犯罪造成的傷亡比例才是比較科學的。偶發事件對個人的感覺衝擊可能不太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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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看過一個大陸新聞,內容大概是一個(?)毒販被公安追捕,在熟悉地形的優勢下躲進一個小山洞與公安互相開槍頑抗.最後公安把"芭樂"丟進山洞後結案!?鏡頭還拍那些公安快樂的表情.
我想持槍拒捕不管歐美或者台灣應該都是格殺勿論,但是格殺只是最後選擇,一般都是盡可能
活抓.比如上例,公安應該有很多方法可以活抓歹徒,但是卻選擇最簡單的方法....
在台灣,儘管張錫銘火力強大,與警方交火數次;但最後還是把他生擒.也許在大陸就地正法是習以為常吧?台灣犯罪率也許高於大陸,但台灣政府的尊重人權上卻是大陸比不上的.
嫌犯會被警方射殺往往是為保護其它老百姓或者警察,不是因為做壞事所以命不值錢,所有人
包含壞人,他們的權利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