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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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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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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發生一起小車禍

早上騎著機車走公園路要去台大看我爸,我爸因為癌症住院好一陣子了,每天都是我跟我哥輪班,目前白天是我在顧。
案發狀況是這樣:我騎在公園路上,差不多到了復健部前面那附近,熊熊看到一個歐巴喪穿越馬路,我離他大約還有八九公尺,我先對他按喇叭,歐巴喪起初先後退了幾步,當然我也有減速,我本來就沒有騎很快 時速大約四十多(機車表)。毆巴喪後退之後我就直直給他騎過去,這時這位歐巴喪忽然步行過馬路,我緊急煞車,車頭稍微碰到他一下,沒有很大力,我敢保證!!這個歐巴喪沒有馬上跌倒,反而先站住才倒下去,然後我就把他扶到旁邊問他有沒有事,他一開口就跟我要錢= =,說他要醫藥費看醫生,跟他爐了一陣子警察就來了,做完筆錄警察送他到台大急診部,掛了號也照了電光,醫生說只是挫傷,有一點點移位,可是多休息幾天就OK了,這個歐巴喪似乎很不滿意,跟醫生說他要穿背甲,我一時也不知道怎麼決定我就打電話請我媽過來跟他講,這個歐巴喪也是個狠腳色,開口醫藥費要怎麼付,下次來複診的錢怎麼算,我媽跟他爐了好一陣子終於定案,掛號費一千多塊(因為是急診加上他說他沒健保卡),背甲四千五,然後就簽和解書我們就走了,不過後來我跟我媽討論的結果,我覺得他可能其實有帶健保卡,背甲的錢因為是訂做,可以跟醫生退掉,我只能說..........唉!五告雖ㄟ,為什麼人家為歸我還要賠那麼多錢,我媽說我一開始就給他那五六百塊就好了,這樣就不用付那好幾千塊,心裡真是悶阿!
     
      
舊 2006-09-08, 02:4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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