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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ol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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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36
引用:
作者惡蟲
台灣因為面對強大外敵,需要一定的國防力量才能應付,如果不實行兵役法,恐怕現在已經不存在了,更別說什麼未來的發展。

至於土地法跟台灣高地價根本沒有關係。台灣地價高是因為地小人稠,本土可用土地面積不大,加上傳統上重視土地,在地生根的觀念,才是台灣地價高的原因。

台灣也沒有什麼公務人員法。村、里、區的規定來自於地方制度法,瀆職罪來自於普通刑法或貪污治罪條例。前者可以適度修正,但不可廢。後者更是沒有廢除的必要,我不相信國外沒有相關的規定。

還有採購法,政府工程開標,以最低標得標。這種作法舉世皆然不是嗎?難道美國是以最高標得標嗎?要避免上述問題,應該是嚴格檢驗,明定規格,要求廠商標準才是,不是去廢除採購法。

還有銀行法的部份,也與台灣現況不符。台灣常見作法是某人成立一家公司後,以公司資產為擔保向銀行貸款,然後掏空公司資產。公司倒閉後,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於是形成呆帳。所以常見公司倒閉後,一堆債權人包括銀行都求償無門,但是董事長或原管理者口袋仍然麥克麥克的情形。

一個危機處理專家如果連問題的發生原因都沒有辦法正確辨別,恐怕只會製造更多危機。

這個專家根本是拿網路聊天的內容剪剪貼貼來當報告,美國總統怎麼會找這種智障來當顧問

兵役的問題在國防結構跟戰略目標,當兵浪費2年是因為在軍隊不能發揮精進原有專長,不然為何美國退伍軍人有不少都是社會中堅幹部

地小人稠是台灣的根本問題,日本土地開發比台灣更官僚,更多黑幕,為何日本競爭力不低

採購法的根本問題不是最低價得標,而是幾十年的政商關係跟外行審內行這2個問題,訂採購法就是要杜絕貪腐提升效率,當然最低價得標會造成廠商銷價競爭,問題是全世界都這樣,只能靠主辦人本身非常內行,確實嚴格把關,讓廠商沒有地下操作空間

公務員爛以目前來說,45歲以上不敢說,畢竟那個時代要進公家機關容易,而且大多是外面不好混才進來,45歲以下幾乎都是考試進來,會爛是因為目前的行政體系不需要也不希望公務員發揮原有專長,再加上現行制度精實擺爛領一樣多,不論誰都會擺爛,除非行政體系大翻修,一些做白工的業務(報表)全面取消,徹底執行專長專任,不然光改公務員那幾條法(服務法,任用法,俸給法,退休法,懲戒法)是不可能提高效率的
舊 2006-09-08, 01:33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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