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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啤酒50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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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005
引用:
作者nightsun
這樣的...8月中我在高雄市某個"┤"型路口遇到紅燈
本來是已經停下來等,可是看到沒車(半夜),打了方向燈準備向左轉

正當起步要離去時,背後突然出現電光一閃(皮卡?)
愣了一會才驚覺已經被拍... (這個路段走了N遍...)

重點來了...前兩天收到寄來的罰單,發現事情不是我想的那麼簡單...

因為我收到的是一張"超速"罰單!!(限速 50 km/hr)

是的,這要說明一下,那時是在路的正中央,距離停止線也不過 5 公尺
GP-125 有可能在 5 公尺內從 0 km/hr 加速到 50 km/hr 嗎?!就算有可能
但當時我確定是慢速騎過去的(若有人覺得儀表速度 2x km/hr 不算慢的話...)

我想問的是...我該不該去監理站申訴呢?
目前收到是罰 900,如果"改判"紅燈左轉或是闖紅燈或是未依規定代轉或是....
會不會罰得更重呢?

最後...因為po這篇,給了網友們不良的示範,我在此表示歉...

闖紅燈好像是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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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9-08, 12:54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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