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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73
嘿嘿,要告就去告啊,法律還不是人訂的!
當人已經夠辛苦了,怎嘰嘰喳喳的事這麼多啊。
作者提告了嗎?怎正義之士這麼多啊,
文字、圖片都一樣啦,轉不轉的真囉唆,
智慧產權/知識產權,生活週遭一堆嘛,
想想指責別人之前,自己捫心自問是不是也違反了?
看看你所用的所有軟體、書籍....................

其實那位先生/小姐的口氣可以婉轉一點啊,
那天深夜樓主的心境肯定很難受,
樓主太熱心了,
唉~留多點的時間給家人吧,
將來的某天另一半與孩子、家人會抗議喔!
     
      
舊 2006-09-08, 12:52 A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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