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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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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描述一下 目前情況
我們家 目前有一塊土地
在民國 38年 的時候 因為 國軍遷台
當時後的陸軍總司令 陳大慶
與我的祖父輩 承租土地
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
不得不簽土地承租契約
而土地歸還的 條件為
"反攻大陸"
現在 民國 95年了 對於反攻的人也幾乎不存在了
這項契約是否有效呢
一片土地中 有一些已經跟我們購買土地了
但是還有約 1000多坪的 土地 佔用人
也非當時後的 老榮民了
一直說他們的土地是 可以使用到反攻大陸才要歸還我們
聽我父親輩的說
當時土地契約 只有兩份
一份在陸軍總司令 陳大慶手上
一份目前在找尋當中
前陣子 遺失了
我的問題 想請問的有
1. 目前居住者沒有 土地承租契約在手上 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2. 可以請求陸軍出面解決嗎 因為他們現在也是仗著陸軍壓我們
謝謝看完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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