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9607
無營利 或無營私 不代表一切行為都可以合法化..
那如果 某人看到一本好書,但是售價不斐,他自套腰包印了幾千本來送人,沒營利也沒營私,可以嗎? 原著作權人的權益沒受到影響嗎 ?
再者,如果某人聽到一張很棒的CD,他自套腰包COPY了幾千份來送人,沒營利也沒營私,可以嗎? 原著作權人的權益沒受到影響嗎 ?
看完上面兩個例子,各位網友還會認為 "非營利、非營私"這個擋箭牌擋的了什麼呢 ?....
OK... 也許還有人會強辯說:『上面兩個例子是實體販售品,跟盜連圖片不一樣,盜連圖片充其量不過是散佈資訊,不會有什麼利益上的損害...』
那麼....架網站要不要資源?打字、美工要不要資源?流量要不要錢?......一樣是有利益上的損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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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佈資訊也許出發點是好的,但是還是不能妨害到他人的權益...
在沒取得授權前,用 聯結原網址 代替 直接連圖片 才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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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上述說的也同意
簡單的說 反正連結代替一切,這樣就爾後就不會有爭議,如果還有的話在下就不會在去理會
不過 實在由於沒有明文規定 以及 法令規範 再者 如果真的觸犯了 最後的法律處分
甚至是 微罪不罰或者完全不處份起訴 (在下已經請教過相關法律人士) OK 或許 要說 錯總是有的...但是人並不是完美
在下只能盡量做到配合,但是並不是過分的要求以及配合,在下也有自己的立場
只是希望不要在成為假道義人士的攻擊目標 (又無冤無仇為什麼偏偏是我呢?) 我不是被害意識,而是我感覺到了,其他人也是
況且如上所說真的要按照流程,事先一一知會,等到流程結束的時候,新消息也已經變舊消息了,資訊的流通並不是這樣的...
而且這點也沒有辦法,每個人都完全百分之百去做到...任何人分享散佈任何消息都一樣
只有自己原創的心得才沒有人敢說話就是了,或許有天 在下膩了就在也不會繼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