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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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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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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_C
妳認為美國的歹徒持槍拘捕會有優待?還是會在逮捕過程中隨時被就地正法?

有哪位能够幫我回憶一下臺灣警方追捕悍匪張錫銘的經歷?有些印象,……不是太清楚,感覺就是臺灣警方吃白食的!如此悍匪一次次讓他逃脫不是想禍害百姓嗎?!

大陸警方抓貪汚腐敗上的確比較差勁,體製問題,離題太遠,不說了。不過在對付團伙性質的犯罪集團上的力度確讓臺灣警方汗顔……


殺人犯再十惡不赦也應該讓他有接受公平審判的機會,
而不是"就地正法"了事.也許他逃走之後會作更多的壞
事,但萬一警察開了先例剝奪他的人權,以後是不是也
可以把其他老百姓的人權以治安的理由也剝奪掉?
當然在一些極端的情況下(歹徒持槍拒捕)警察為保護
自身安全的考量下只好格殺歹徒,但在大多數情況時,
警察還是要盡力將歹徒逮捕接受審判.
所以在維護人權的同時,可能會犧牲治安的考量.所以
我認為該"汗顏"的應該是大陸公安才對.
舊 2006-09-07, 04:32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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