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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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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
問一下關於技術股與所得稅的問題

去年中,小弟待的公司因為現金增資所以發了20張的技術股,
但是合約中言明是必須待滿一年才可以領回其中的50%,
再待滿一年即可領回剩下的50%....
後來發生了一些事情,所以沒待滿一年就離職了.

但就在今年申報所得稅時卻發現我今年的綜合所得多了20萬....
也就是說以13%的稅率我必須再多繳那2萬6千元的稅金....
於是仔細看了一下那張合約,裡面寫明技術股是以獎金的形式發給員工,
所以當年度所得會多20萬....

可是問題來了,實際上我並沒有拿到那筆錢,而且也沒有拿到股票...
當初拿到那20張股票的時候已經繳了一筆稅金了,
今年報稅時又要多繳那2萬6的所得稅....oh...天哪

所以想請問一下各位....
我能拿回那多付出的兩萬多塊稅金嗎???
就算拿不回來,那些已經登記在我名下的20張股票公司會如何處理??
它們可以直接轉移給公司嗎????

(ps:目前那家公司沒上市上櫃,也還在虧損狀態)
     
      
舊 2006-09-06, 01:00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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