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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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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silly_rabbit
以個人看來.如果是撞在車屁股那表示前車已完成換道.後車又是加速至幾乎撞擊前車時才踩煞車
因而造成車禍.所以應該是後車的責任.當然..我不是法官也不是學法律的.到底會怎判還是請專家來吧..


如果確定是前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導致後車撞到前車的車屁股,不管後車有沒有煞車,依照法規都是前車的錯。

如果前車再開始移動時都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前後車都是 50Km/Hr 的車速來說,要能瞬間從 50Km/Hr 加速到 165.2 Km/Hr 加速能力,以一般在台灣平面道路上常見的車型,有幾台能做到我也想知道。不然後車加速到撞上前車,前車都已經是呈現直行車狀態不知道多少秒了,這時候已經不是後方直行車撞上前方變換車道的車的狀態了,而是後方直行車追撞前方直行車的狀態了。
     
      
舊 2006-09-05, 12:10 AM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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