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1. 可是他的意思是說:
沒有義務讓卻讓了,可以說是跟公民與道德有關,但是沒有義務讓而不讓,就跟公民與道德無關了。
沒有義務讓卻讓了,可以說是跟公民與道德好,但是沒有義務讓而不讓,卻不能說公民與道德不好。
你能了解這個意思嗎?
當雙方都沒有犯錯或是沒有違反法律規範時,這時候公民與道德會派上用場,但是雙方有一方違反法律規範時,為什麼要談公民與道德呢?
所有的交通事故,要嘛雙方都違規,要嘛有一方違規,一方沒違規。除了那種因為路面上看不到的因素所造成的事故之外,幾乎不會有那種兩種都沒有違規的交通事故。
既然至少有一方違規時,談什麼公民與道德呢?
既然交通法規規定,變換車道者要保持安全距離,要讓後方直行車先行,這時候談什麼公民與道德呢?
如果,讓不不遵守交通法規規定的變換車道者先行,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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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有點混亂了......
1.我說跟公民與道德有關是下面這一段........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如果changold2和spooky_mulder兩位網兄說得沒錯,故意撞上去當然也沒違反交通規則.....
但是,能煞停或者至少減速,卻還故意撞上去,這跟公民與道德還無關?
難怪這社會亂成這樣,你也有貢獻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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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錯啊~~你從我的文中哪裡,看出我不贊成這一句話?
難道"也是"這兩個字你沒看到?
3.你又沒看清楚了.......
提5公尺的例子,第一次是因為某網友認為撞到車屁股就是後車的錯,第二次提是因為舉特例,假設沒有辦法舉證,而前車要硬凹後車追撞的問題...........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其實你的問題很簡單,就是依時速應該要有的安全距離時,如何產生你說的狀況呢?
"你沒義務讓, 卻讓了, 這跟公民與道德有關",規則優先,卻選擇公民與道德所以跟公民與道德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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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上面幾行公民與道德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