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tocant
78區置頂的文章是政治文,做何用?
如果是懸城門示警,請改標題:「凡此類發文,殺無赦」
今毫無標示,小白看到跟進,就殺無赦,顯然是故做陷阱!
如果警察在人多的畫紅線區,故意放一台機車,趕時間的人誤以為這裡可放機車跟進,被開紅單,固然依法該罰,但故意放一台機車引誘跟進,以增加業績的執法單位,是否更該公幹?
砍人前,請將置頂的文章標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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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句就好,在看到停在紅線的機車之前,知不知道交通法規的規定,紅線是24小時禁止臨時停車的?
如果知道交通法規的規定,看到有機車停難道法規就不適用了嗎?
如果不知道交通法規的規定,請問駕照是怎麼取得的?
如果沒有駕照,請問為何騎機車上路呢?
你舉的例不當,只是引出一連串你想法上的矛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