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tocant
78區置頂的文章是政治文,做何用?
如果是懸城門示警,請改標題:「凡此類發文,殺無赦」
今毫無標示,小白看到跟進,就殺無赦,顯然是故做陷阱!
如果警察在人多的畫紅線區,故意放一台機車,趕時間的人誤以為這裡可放機車跟進,被開紅單,固然依法該罰,但故意放一台機車引誘跟進,以增加業績的執法單位,是否更該公幹?
砍人前,請將置頂的文章標題更改!
chaotommy只見其一。不其二,是神經有問題還是腦子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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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就是有這種人,明明考駕照時就已經知道紅線是 24小時禁止臨時停車的,還能說看到有車停所以跟著停啊,這不就是”明知故犯”被抓包後的說法嗎!難怪台灣的社會一直不會進步,就是有像這樣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