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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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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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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yata
當有人連比置頂文章更高一層的「置頂"公告"」都不去注意∼
除了說這個人是小白,應該沒有第二種形容詞形容他了..


考機車駕照前,紅線不准停車也早知道了,但故意放一台機車引誘跟進,以增加業績的執法單位,為何不檢討?

那個人小白已受處分,要求執法更改標題,不要故意引誘跟進,怎不見檢討?
舊 2006-09-03, 07:06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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