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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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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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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
不知道該怎麼說
奇怪,很多東西政府也知道危險,也知道違法
但是那種罰則讓我覺得是在鼓勵犯罪
像酒駕,常常聽到同事或外包商哪位被罰哪位怎樣...當笑話講!

真的要防止酒駕,還不簡單嗎?
"酒測超過1.00當場槍斃以免造成更大的危險"
殺個一兩個,以後大家應該就會很小心了...
哪有法律的條文是等事情發生再修改的?應該是防止事情發生吧!
訂嚴一點有什麼關係,只要人民守法,根本用不到

日子過太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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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9-02, 06:35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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