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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爾菲斯
Advance Member
 
艾爾菲斯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夏日來臨之地,雨夜到來之時
文章: 362
其實∼如果價差不超過500∼我想都是我的合理範圍∼
想貪便宜是人的本性∼這沒有啥好還是不好的

只是∼店家也是要存活的∼不給他活路走∼逼他去死胡同∼那最後還是消費者受害

想要便宜∼可以啊∼學光華的X典也行∼賣出之後用一堆理由來跟不讓換或退貨

賣有問題的∼不論是來源或品質∼然後開張約半年倒掉∼換個店名重新開門
就算店員是一樣的人∼還是有合理的理由來跟你說這是新公司!無法保固非本公司賣出的

如果是有疑慮發生這樣的事情∼我還是寧可讓店家賺一點
不要跟我說還有原廠的保固∼當產品的來源有疑慮時∼原廠沒動作就萬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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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隨心轉 隨心而訴
每一句看似無心的話,都是一種思念的轉化
舊 2006-09-02, 12:31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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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爾菲斯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