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pollo_749
如果changold2和spooky_mulder兩位網兄說得沒錯,故意撞上去當然也沒違反交通規則.....
但是,能煞停或者至少減速,卻還故意撞上去,這跟公民與道德還無關?
難怪這社會亂成這樣,你也有貢獻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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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撞上去怎麼會沒違反交通規則呢?
我的說法有表明這一點嗎?沒有吧 ...
前面打方向燈表明要變換車道,就有義務注意後方來車是否願意給切,如果後方來車加速,或是閃燈表明不給切,那麼前車就是有義務停止變換車道的動作。
既然後車都已表明不給切了,前車還要硬切,被撞當然是前車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