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傲世笑紅塵
我不是分身 是被停權重新再申請的
你勒勒長的說了一堆
幹嘛不去試一次 一次大家就服了
在這邊說贏 這邊也沒有法官 警察
有個屁用喔
嗯嗯 這樣說來 嘴砲的稱號就還給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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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說從101樓跳下來掉到地上會死,難道要試驗一次你才相信........那你也太蠢了吧~~
你既然被停權過,那就小心點,要討論可以,挑釁的話可就免了.......
否則只是停了又來、來了又停的"社會功能障礙者"罷了.......
我前面就說過了,可以討論也可以嘴砲,看對象啊~~哪像你,只是註冊來嘴砲而已,嘴砲你是當之無愧.......別客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