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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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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PYCB
我天真?是你的想法太奇怪了,你還真敢說"應注意而未注意"!!!肇事者還有臉跟別人談注意?
你到底有沒有看我在打什麼?我說能閃的當然就閃,沒人想出車禍,但是如果對方讓你連閃都沒機會閃,你要撞上去還是亂閃到別的車道給人撞?如果切換車道的人有在注意後方來車,那直行車有可能撞到嗎?
而我倒想請教你,如果一個人要切入車道完全不打燈就切進來你要怎麼"注意"???
我也想注意啊~但是他不給我機會注意,我很"sorry"(意思自己猜)如果是我看到他闖馬路或切車道後"故意"追上去撞,那責任絕對在我,但是如果是他們無頭無腦的亂來讓我反應不及,那很"sorry"(意思自己猜),我沒機會閃過你~~~這樣我只有這一點責任;sorry再加上不然就是出殯時包一包。

而且你的例子真的真的非常奇怪,如果有人闖紅燈或闖高速公路被撞;先說這已經是嚴重違規,那他們最好一種"願賭服輸&...

你可能真的不知道之前一直有的"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判例,跟你講也是白講.......從spooky_mulder網友的發文可見一斑......... 

不過,如果真如spooky_mulder網友講的,實施絕對路權後,已將"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排除,那你說的就都是對的..........
舊 2006-09-01, 11:43 AM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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