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請看清楚.....

那位仁兄說"直行車沒義務讓"是引我說的以下狀況....



這跟公民與道德無關????

路權在直行車手上沒錯,所以你認為只要路權在你手上,你就可以撞他,你完全沒責任??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句話在之前的另一個討論串出現很多次,你認為行經路口,行人闖紅燈被你撞死,你有責任嗎?行人跑到高速公路被你撞死,你有責任嗎?

很多之前的討論,都說明不可能完全沒有責任,就算有路權也一樣,你懂嗎?

路權?!你太天真了~~~


在路權觀念被徹底實施之後,最近的案例顯示,法官已經將”應注意而未注意”排除了,就是所謂的絕對路權。

”行經路口,行人闖紅燈被你撞死”,要看該路口是否行人穿越到,行人穿越道的行人,路權高於所有的車子,不管是紅燈還是綠燈。如果沒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或有地下道或天橋的路口,行人闖紅燈被撞死,哪麼駕駛是沒有責任的,至少是沒有刑事責任的,也就是只要現場的鑑定與其他目擊證人證明死者是闖紅燈的,那麼通常檢察官會將駕駛以不起訴處分。

”行人跑到高速公路被你撞死,你有責任嗎?”--也是要看情況,如果行人是在路肩,路肩是禁止行駛的路段,是有責任的。
如果行人士跑到車道上,那麼就沒有刑事責任與交通責任了。
舊 2006-09-01, 12:02 AM #2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ooky_muld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