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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n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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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蟑螂小子
各位大哥,昨晚跟我交情長達9年的朋友提了一個方案.
1.因為店長沒清點錢+沒放袋子錄影,所以有責任
2.因為是我站班少的錢,因此我也有責任

所以看店長自己要貼多少錢,剩下的再由我來貼...
且那位長達9年交情的朋友,他很有義氣的說他會幫我分擔一半

至於那位大夜同事,其他同事們都說沒証沒據也沒辦法,或許那真的是他自己私人所有.

目前做出來的結果是這樣...可是總覺得哪裡不太恰當...


樓主......唉!!
你幹嘛要這樣做爛好人啊!!
5萬多塊不是小錢!!
店長沒點清楚錢,又過那麼多天了
以我一個路過的人來看........
錢不見關你屁事啊- -"
你這次自認倒霉賠錢了事......
那要是下次再發生類似狀況...
你還要再自認倒霉賠錢了事嗎??
我想你應該沒這麼笨吧??

那為何這次要這麼笨??
報警處理啊!!
警察不理,呈報總公司!!
總公司不理,去找水果日報吧!!
沒有一個大企業會不顧自己企業型象的!!

人不要總是到了挽不回的時候才知道後悔!!
舊 2006-08-31, 10:15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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