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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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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58
有趣的討論串,看的我都快笑死了....真希望樓主在發言一下,順便告知他的車型、顏色、出沒地區,我上路想要避開一下...

另外,直行車沒有義務要讓,除非對方保持了安全的切換換車道距離,那就得減慢速度了....

主要在於對方有無正常的完成切換車道這個動作。

有,被撞。

後車的錯。

無,被撞。

樓主的例子.......勸你賠賠了事。

撞人的不一定有錯,我以前撞過一個女生,騎著機車帶著小孩...

突然的冒出來,突然的親上去...

不過最後判決我贏了,為什麼?

因為支幹道要讓主幹道,於路權方面我並沒有錯誤。

警察做筆錄時,那女人還說謊!!!

撞倒時,我屬於比較不喜歡把情緒表達在臉上的人,他就認為我好欺負...

後來到醫院時,君不見他的氣勢多囂張阿...........

後來友人跟我說發生車禍時,氣勢的重要性..............

不管被撞還是撞人,第一句一定是很大聲的XXX!

不過我學不來......XD


另外,警察只是負責做筆錄,裁決的部分有交通oooxxx做裁決的。

現場的警察好像不能做裁決動作,只會給建議。
舊 2006-08-31, 10:12 PM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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