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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對於快速切入被撞到車屁股的責任歸屬,以目前的發言來看,silly_rabbit網友的看法和Cudacke、changold2網友的看法不同........誰是誰非?





引用:
作者deadboy
上述要成立是可以的.."但是"必須提出有利的證據來證明..
因為你說後車"突然加速"不讓前車切入,所以你必須證明後車有"突然加速"
如果地上有剎車痕..那就表示後車有剎車,所以你的論點自然就無效了

另外你說後車要坑人十分容易..
但我想這不是坑人..
變換車道本來就必需要判斷絕對安全時,才能變換車道。
而且變換者本來就該禮讓直行車
直行車有決對優先行駛的權力
直行車讓不讓是直行車的權力..
你前面說"只要樓主辯稱,本來後車已減速,因此他本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變換車道,但是,後車又突然加速不讓他切入,才會撞到他的車"
那既然有足夠時間和空間變換車道,那為何是撞到前保險桿而不是撞到車門或車尾??
另外說一點,法官怎麼判,都是依照車禍現場所繪的肇事圖加上車禍鑑定分析等證據,另外當然也包含法官本身的自由心證
只要你能唬x到法官相信你...

這一點要拗也是有可能,因為切入車頭進入後車車道時看到後車加速,因此前車不敢繼續前進,所以踩煞車,後車撞擊點就有可能是車頭了.......



引用:
作者diadiadd
有人會故意去出車禍來坑人嗎?

拿命去拚的哩∼

一個不小心沒坑到,就損失慘重了...

回到主題∼就樓主的說法,個人認為他是車禍發生的主因

一直幫他找各種可能的理由,樓主會不會拿去法院上使用呀∼

那沒來PCDVD的受害方不就很可憐了?

有人被超車不爽,所以坑回來,也是有可能的.....還有,製造假車禍恐嚇取財的例子,也不是新聞了........






引用:
作者阿富羅軍曹
要這樣硬凹的話法官會要你先舉證...
舉證不是用嘴巴來舉喔...
您硬該懂吧?

你的意思就是,只要沒辦法舉證是後車故意加速,就算撞到車屁股,前車還是一定輸?

那....我前面舉的例子......

其實,如果快一點,完整的變換車道,前後時間應該不到一秒,所以只要後車距離5公尺,假設相對速度5公尺/秒(即速率相差18km/hr,例如:後車70km/hr,前車52km/hr),即使後車不煞車,前車亦可在後車撞上前完全進入後車之車道,接下來,撞擊點就一定在車屁股了......

同樣的,依你所言,後車駕駛也不能只用嘴巴來舉證,那麼如果前車駕駛堅稱是後車追撞,而後車沒辦法舉證前車是變換車道,那不就是後車賠定了......
     
      
舊 2006-08-31, 11:42 AM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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