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illy_rabbit
應該沒辦法這樣做.根據出事現場.車子損壞度.損壞位置仔細推敲應該可以查出真相(不知道法官會不會盡責明察秋毫就是了)
法官在判應該考慮到兩點:
1.前車被撞是撞在什麼地方.
2.後車的車速有多快.有沒有煞車
如果前車被撞在側面.那基本上來說是前車的錯.因為直行優先.
但如果後車連煞車都沒煞甚至惡劣到加速撞上去.那責任判定就看法官衡量了
如果前車被撞在車屁股.肇事責任就比較偏向後車了.
法官應該會以後車車速.煞車痕跡來判責任歸屬
沒有沒有目擊者及攝影機等證據還是可以照現場留下的痕跡.被撞情形了解出事時的狀況
根據地上的煞車痕.雙方車子重量.車子間的損傷.等等因素可以判定出事時後車的行為
"等到他切換到一半,我加速撞上去"其實很簡單就可以看出是故意的
煞車痕出現的位置跟兩車撞擊的位置一比對就知道後車是什麼時候開始煞車.要在精細點還可以觀察被撞車的被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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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要有科學證據,而不是想當然爾,當年DNA要上法庭,檢察官所花的心力不下於整案重審,否則很容易誤判,這也是現在PGM抗原型幾乎不上法庭的原因
要舉證後方超速未煞車,必須有具公正力或公信力的儀器測試結果,甚至連路口監視器拍到的畫面如果沒有時間碼(早期VHS帶),都不一定能站的住腳
樓主您已經違規在前,一旦上法院要是對方火大告到底,您要有傾家蕩產的心理準備,上上策還是和解了事,花錢消災
[ 例如:前方隔壁車道的車,欲變換到我的車道,我不動聲色,等到他切換到一半,我加速撞上去.........那他就要"LP捏著"認賠........是吧~~ (假設沒有目擊者及攝影機等證據) ]
如果在歐美地區,不幸真的是如此,所以常常為了切入車道等老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