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pollo_749
不一定....那也就是說,樓主不一定會告輸囉~~
樓主只要快速切入, 辯稱後車因為不願讓他切入,所以加速撞上,那就不一定會輸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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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樓主是”沒有事先注意後方來車狀況”,又是被撞到”車頭保險桿”,因此從事故現場的鑑定,是可以判斷出樓出沒有盡到”切換車道前注意後方來車的義務”,所以上法院,只要無法舉證證明他有先注意後方來車,再行千換車道的任務,那麼上法院一定輸,除非事故現場鑑定的工作沒做好。
只要原車道直行車要先行,那麼樓主就有義務讓原車道後方來車先行。
重點還是在事故現場的鑑定與證詞,所有的假設必須將事故現場的鑑定方法詳細考慮,才有辦法列出所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