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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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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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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是由法官所審判決定之案子,未到最高法院時(三審),都可以再上訴

判例
則是三審定讞後,由最高法院召集會議,將一些重要要判決,定為判例,以當做參考(同事同對待)

所以,不是每個判決都可以當判例

因此,判決和判例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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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無高速網路的鄉下
111/6/12終於有500M可以用了
被封印多年的100M
舊 2006-08-29, 08:24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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