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訴訟的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的報道:
http://tech.sina.com.cn/it/2006-06-15/0452990962.shtml
英國星期日郵報記者的報道:(新浪科技翻譯轉載)
http://tech.sina.com.cn/it/2006-06-14/1343989961.shtml
我曾於數年前,聽一位在富士康工作的同學講述過工廠中的情況,還有很多曾經在該公司工作的人介紹情況,兩相對比,第一財經日報的報道是可信的
不知道這裡有否鴻海的人,在這裡說一下我的態度,或許也是關心此案的許多人的態度
若深圳法院昧了良心(從他們受理這場官司的方式,以及凍結記者財產等明顯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種種行爲已經看出他們利欲熏心),判令記者及其領導輸的話
我個人會捐出1萬元人民幣給那位記者,估計全國我這樣想的人很多,
在這樣的年代,不該再有記者爲了捍衛新聞自由,而衣食無著
富士康或許會憑借財大氣粗以及深圳地方政府保護台資企業的做法會贏得官司
但是,它在整個中國大陸地區傳媒界、IT業界、職場的形像會毀壞殆盡。
數年之前,在互聯網剛剛興起的中國大陸
某個網民因對“恆升”筆記本電腦的質量低劣和售後服務惡劣在BBS上進行了抱怨
得到很多同樣遭遇的人的支持和同情
某報社記者對其質量問題進行了報道
其後,該網民,發布質量問題報道的報社,被北京“恆升”集團一並告上法庭,認爲損害其名譽權
當然,那家集團當時財雄勢大,提出了240萬元的相對於那個時代的巨額賠償
法院最後判“恆生”集團方贏(最終賠償金額縮小為9萬)。
表面上看,這家公司贏了,但後來呢?
所有聽説個這個案子的人,買筆記本電腦絕對不買恆生
因爲,抱怨一下自己買的東西有質量問題,就有可能被送上法庭,判罰巨額賠償
誰還再敢買這家公司的東西
數年後,恆升,已經從國產機當年的主流變成了邊緣選擇
前車之鑒,恆升在前,慎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