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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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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今年6月15日,《第一財經日報》在C5版頭條發表了《富士康員工:機器罰你站12小時》(一些網站在轉載的時候,將標題改為《员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爲大陸地區率先報道富士康普遍存在員工超時加班現象的媒體。
  
  8月18日,蘋果公司針對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廠狀況發布了一份報告。該報告稱:調查小組發現,該供應商複雜的工資結構,明顯違反了蘋果公司的供應商行爲准則《Supplier Code of Conduct》(下稱《行爲准則》)的相關要求。

  同時,調查還發現,富士康員工的加班時間超過了《行爲准則》有關最高每周工作60小時、至少休息一天的規定。通過檢查不同生産線上7個月的換班記錄,蘋果公司發現,這段時間內,富士康員工平均每周工作時間超時35%,其中四分之一的員工連續工作6天以上。

富士康深圳工廠承接了蘋果公司風靡全球的音樂播放器iPod的制造訂單。今年6月11日,英國的《星期日郵報》在其一篇題爲《iPod之城》的報道中,披露了富士康深圳代工廠制造iPod所雇用的女工,往往每天工作15小時,所賺得的月薪卻只有27英鎊(約合人民幣387元)。這篇報道迅速引起全球關注,並促使多家關注勞工權益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發出號召抵制蘋果産品。該文還直接引發了蘋果公司派出規模龐大的調查團,進駐富士康深圳工廠,展開全方位的有關工人待遇的調查。

  8月23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電子郵件采訪時,《星期日郵報》這篇文章的作者克勞迪亞·約瑟夫(Claudia Joseph)表示,很高興看到蘋果公司的最新調查報告,證實富士康存在違背蘋果公司《行爲准則》的行爲。她同時表示,她和當時進入富士康工廠拍攝的攝影師一道,“毫不猶豫地堅持原先的報道立場。”

  此後,郭台銘曾公開表示,公司將起訴英國這家媒體。根據克勞迪亞的說法,《星期日郵報》目前爲止只接獲富士康方面的一封律師函。

  出人意料的是,7月10日,鴻富錦以名譽侵權糾紛爲由,通過法院將《第一財經日報》編委翁寶、報社記者王佑兩位個人的財産分別查封、凍結。其依據是民事訴訟的財産保全措施。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7月10日向王佑和翁寶分別發出(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3號和(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4號的民事裁定書。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被告王佑銀行存款、股權,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産(以上查封、凍結以2000萬元人民幣爲限)”,“凍結被告翁寶銀行存款、股權,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産(以上查封、凍結以1000萬元人民幣爲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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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瞻星辰,載歌幽人。
流水今日,明月前身。
舊 2006-08-29, 02:0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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