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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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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嗯.....

因為分兩種.

第一種: 看不認識的人的Blog.

反正不認識, 看完了就算了. 無傷大雅.

第二種: 看認識但是又不是很熟的人的Blog(樓主的這種).

如果對方真的有啥問題... 這去幫對方解決也不是(因為不熟. 更何況對方不一定將完全的事實呈述出來), 不去幫對方解決好像也不是(心理上可能因為喜歡或是道德上不安). 何必呢.

去透過Blog這種管道(偷吃步?)來"預先"的稍微了解對方, 是在現今因為網際網路技術上的成熟與演變才有的事物. 早期如果要了解一個人(大部分來說)... 哪有Blog可看? 頂多是從對方身旁的人來預先作為訊息交流的管道.

去看交往不是很熟的人的Blog, 很容易成為所謂"幫對方先預設立場"的一個起點. 有很多事情如果自身是必要會知道的話, 在相處的過程之間自然會慢慢的一一浮現. 預先知道了太多本來不應該知道的事情, 反而會容易造成無謂的自擾與觀念上的偏異.

更何況... 不是每個人都寫Blog的. 如果之後遇到的對象都沒寫... 那還不是一樣得從無開始. 還不如一步一腳印從頭就把基本功練好.

引用:
作者蒼藍的月光
5. 她的Blog你最好能少看就少看. 因為這不是直接的管道了解她. 英文有句老話是這樣說的: curiosity can kill a cat. 好奇心可以殺死一隻貓. 切記.

Why!?現在不是蠻多女生有無名或是Blog的,不是多看就能可以多了解嗎

!?@_@!?那為什麼還要少看!?
 
舊 2006-08-28, 12:27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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