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金色時代
呵...
有不滿這篇文章的請直接站出來,不要在那隱訴他人指上罵槐,想引起紛爭是吧!
交通事故人人有責,車禍事故有誰願意發生,不到自己發生不知道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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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樓主還是不思改過 ...
對方有沒有超速,跟能不能避免這起事故是兩回事 ...
但是你有沒有盡到切換車道應盡的義務,跟能不能避免這起事故卻是有絕對的相關。
試想,切換車道前,不管原先車道的車速是多少,路權都在原先車道直行的車子,如果你切換車道前,先看後面是否有來車,如果有,讓原先的來車先過,不管對方車速是否超速,都能避免這起事故。
如果你還是想不通你錯在哪裡,奉勸你以後不要開車上路,以免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