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
不可能 連領養的可以分
不過 老爸可以立遺囑 記的請律師公證 還要請公證人喔(有處理權的親屬不行喔)
可以讓他分最少 ...
法源依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SORRY 假設一下
老爸去世
老媽 1/2 (沒有意外)
哥哥 大弟 小弟 1/2 * 1/3(1/6)此為應繼分
如果上述某位人神共憤不包括配偶
可以變更為 1/6*1/2(1/12)此為特留分
還有一招更賤 直接財產轉給配偶 或是換現金...
我可愛的法務院老師(26歲 眼光真的太高 全班那麼多帥哥)
考試前一天送花送卡片 全班 ALLPASS >.<
有錯請其他大大補充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