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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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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yamakasi007
某位學長在消防署民意論壇的文章,把他貼過來
臺灣政府真該遭天譴。

內容摘自95年8月20日”中華日報 聲請禁治產者無法擔任公職!北縣消防隊員林俊瓏一年多前因車禍變成植物人,家人當時向法院聲請禁治產,以利領取保險金支付龐大醫療費,期待林員趕快甦醒,無奈北縣府上禮拜的一紙公文,取消林員公職身分,擊潰林家希望。
林母昨日拜訪南縣親戚泣訴,么子以消防員為榮,卻因此失去意識,奇蹟還沒發生,連唯一的身分都被剝奪,叫家屬情何以堪。

在北縣消防局南勢分隊任職的隊員林俊瓏,前年十月休假時從北市住家跑到分隊泡茶,關心同事,也順便支援不足人力,深夜騎機車返家時,遭闖紅燈轎車高速撞擊,林員當場昏迷,變成植物人,當時他才二十四歲,大好青年遭此劫難,令家屬鼻酸。

更可惡的是,肇事者不理不睬,開庭數次未到,遭法院通緝在身,林家不離不棄,細心照料,並向法院聲請禁治產,便...

此處不留爺 , 自有留爺處 . 你們負擔重任也夠久了 , 也許這時候應該考慮把擔子放下來 , 讓出主意的官員自己去收拾爛攤子 . 總不能等到出了事再被政府官員從背後捅刀子 .

闖紅燈轎車高速撞擊機車騎士 ..... 法院不管是吧 ? 那你們也可以用XX車壓扁這畜牲 , 反正法院不管車禍啊 . 除掉一個沒良心又愛闖紅燈的禍害就是拯救下一個可能被撞死的人 .
舊 2006-08-26, 02:03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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