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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學長在消防署民意論壇的文章,把他貼過來
臺灣政府真該遭天譴。
內容摘自95年8月20日”中華日報 聲請禁治產者無法擔任公職!北縣消防隊員林俊瓏一年多前因車禍變成植物人,家人當時向法院聲請禁治產,以利領取保險金支付龐大醫療費,期待林員趕快甦醒,無奈北縣府上禮拜的一紙公文,取消林員公職身分,擊潰林家希望。
林母昨日拜訪南縣親戚泣訴,么子以消防員為榮,卻因此失去意識,奇蹟還沒發生,連唯一的身分都被剝奪,叫家屬情何以堪。
在北縣消防局南勢分隊任職的隊員林俊瓏,前年十月休假時從北市住家跑到分隊泡茶,關心同事,也順便支援不足人力,深夜騎機車返家時,遭闖紅燈轎車高速撞擊,林員當場昏迷,變成植物人,當時他才二十四歲,大好青年遭此劫難,令家屬鼻酸。
更可惡的是,肇事者不理不睬,開庭數次未到,遭法院通緝在身,林家不離不棄,細心照料,並向法院聲請禁治產,便於領取保險金支付醫藥費,林母說,大家都希望阿瓏能再度回到救災行列,小兒子分隊同事也來輪流站崗幫忙,令她很感激,深信會有奇蹟甦醒的那天。
一年多過去,北縣府消防局發來一紙公文,正式取消林俊瓏公職身分,令家屬一臉茫然,林母說,公文依「聲請禁治產者無法擔任公職」為由,資遣么子,並追回期間所支付約五十餘萬元底薪。
資遣費有二十餘萬,一來一往,林家還須還縣府近三十萬,但令家人難過的是不是錢的數目,林母說,和保險金相比,還錢事小,但這條法令小市民根本不知情,何況過了一年多才發文通知,還剝奪么子唯一身分,她實在嚥不下這口氣。
林母強調,這筆「債款」一定會還,但一想到兒子若奇蹟甦醒發現,最引以自傲的救人公職,因「被救」而失去,她感覺很罪過,眼淚不禁奪眶而出。
消防隊員出生入死最後的下場...沒有任何的後援!!反而還落的如此下場...!
最近的還要減我們的薪水...花蓮的人力不足...還要懲處!!
最後搞不好還要用"人力不足"的理由來停休!!
再倒楣一點...銓敘部跟消防署沒有達成共識~~哈哈...就好玩了!
沒得放假+被減薪<<<試問...偉大英明的政府: 這就是消防隊員應得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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