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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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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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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D3STYPER
上次一個跟13歲女童****的沒事,
因為法官"認為"她看起來成年.
這次這種弒母慘案,
法官"認為"他該死.
台灣法官都是用自己的主觀及情緒審理?!?!
難怪我國中同學衝到急診室把已經被打的半死的仇家直接貫完一個彈夾,
才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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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授權法官可在法條規定內"自由心証"
所以.........
不過判得比法條本身最低期限還少的也是經常發生
所以........
遇到"好"的法官只要進牢房,遇到兇的法官直接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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