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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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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8,545
引用:
作者AdaHsu
應該還是算闖紅燈啦,只是通常如果面帶悔意的話,會變成其他的違規事由...

譬如變成... 未禮讓行人


不對喔!那就舊的喔!

http://www.e2.com.tw/store/tunnel/s...asp?fldID=50742




7月1日起紅燈右轉減輕罰款不是不罰!


無障礙閱讀 老花眼 弱視  


【記者廖銘瑞/報導】7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紅燈仍舊不能右轉,只是處罰減輕而已,交通部籲請駕駛人,千萬不要以為7月1日起可紅燈右轉。

新法第53條: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台幣1800 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舊法第53條: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 元以下罰鍰。修法之用意:汽車紅燈右轉之違規行為,其嚴重性未若闖紅燈直行、左轉彎或迴轉者,故將紅燈右轉之行為另規定於第二項,並另為罰則之規定。

交通部指出,新法對紅燈右轉只是減輕罰款,不以闖紅燈來處罰,並沒有說紅燈可以右轉,許多駕駛人誤以為7月1日起可紅燈右轉,再提醒駕駛人,不要以為可以紅燈右轉了,被欄下來開單才來抱怨。
舊 2006-08-25, 03:3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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