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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被撞對方還要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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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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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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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時代
播轉彎車要讓直行車的****不是7月1日才會實施的方案嗎?
我是6月25日發生的事情,這樣我不對嗎?!
今天去調解會,對方找的調解委員會真的讓我感覺很不公平(感覺調解會只會挺申請人對方)
事情就如大大說的一般好像錯在於我方,可是開車撞上我車的是對方,或許我開車方式有失誤...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擦撞我車呀,而撞上後不賠我修車費還要我賠,這什麼道理?!
我跟太太的結論是我們不會賠他半毛錢,因為是他撞我們的,在損害賠償部份是他理虧,而交通
法規是雙方各有錯
一直以來,在交通法規的路權上,就是規定”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支道車要讓幹道車”、”路邊車要切入車道要讓原先就在車道上的車”,這是一直以來就是這樣的。
不管是損害賠償或是交通法規都是你理虧,所以調解沒有過,上了法院你沒有贏面的,法官只要問你,你從路邊切入車道前,有沒有先打方向燈,以及禮讓後方原先在車道上的車。你切換兩個車道有沒有先切入一個車道後,要先前行一段距離,確定與後方來車有在安全距離之外,你在第二次切入內車車道,如果你都沒有,那麼你就輸定了。因為他車速過快不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如果你有先注意到後方來車並讓後方來車先行,就不會有這次的事故了。
所以還是”認錯”認賠比較好。
2006-08-23, 09:3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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