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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kas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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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我不想註冊
到底怎麼算才會是72塊這數目呀 ??

時薪72X一天工作時間X一個月工作日數??
72X8X26(算月休四天好了)=14926????(ㄟㄟㄟ!!連最低薪資都不夠耶!!)

72x24(一天工作24小時??)X26(還是算月休4天)=44928(喔?跟上面說的數目一樣囉!!)

那就是說時薪72元是以一天工作24小時月休4天為基準才能算出來的數目囉!!

那個說一小時賺115元的分隊長!!
115X24X26=71760???

結論是!!
我國的消防隊員一天工作24小時的嗎???
如果真要算!!
44928/8/26=216!!
時薪是216元!!
分隊長級的是時薪315元....

幾乎是一般勞工的兩倍以上!!
況且一般勞工的工作保障在哪??
在一般民間企業工作就算是因公受傷也沒有什麼保障!!
除了勞健保以外還不是要吃自己!!
遇到冷血一點的老闆還會沒工作!!
退休金喔!
週邊除了公務人員外在民間公司上班的哪個領過退休金??
沒有再退休前幾個月被辭掉就萬幸了!!



我來告訴你臺灣消防隊員的勤休制度。
以臺灣的消防隊員來說除了台北市和高雄市全部勤一休一之外(所謂勤一休一就是工作24小時放假24小時)
大部分都是勤二休一,也就是做工作48小時後才能放個24小時。

而在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以及新加坡等,他們消防隊員是勤一休二,也就是工作24小時後 放假48小時,換算起來等於是一天8小時工時,
就算是韓國,最少也在勤一休一的水準。


而在臺灣,勤二休一的制度你可以想想看,48小時工時除以3等於16小時,換句話也就是一天要工作16小時,根本就是超時工作~

以一個剛開始擔任的消防隊員來說,一個月的待遇本薪加超勤加班費平均在5萬左右~
以勤二休一來說一個月大概工作20天,一天24小時也就是24x20=480小時
50000/480大概是 104元/小時的時薪~~


為何說會是每小時72元,也就是減薪變成72x480=34560元,
也就是減薪變成每個月3萬5左右~~

為什麼會這樣?

那是因為消防是從警察獨立出來的,必須成立消防署
而那些上面的官就是急著趕快把消防署成立這樣他就有個官可以當~
但是因為消防是從警察體系下獨立出來的,也沒有自己的人事管理條例。

於是就延用警察的制度和公務員的制度並行,稱為雙軌制。

但是87年消防署成立到今了,請問消防署把消防自己的消防員任用條例弄出來了嗎?
並沒有,臺灣的官就是這樣,有官做還鳥你基層該有的權益~
結果現在過渡期過了,考試院銓敘部認為那麼消防員就該依法回規單軌制

也就是只符合公務員的身份,所以職等就依一般公務員計算,也就產生現在說要減薪的新聞出來。

所以真要減薪的話,真的是會逼一堆人走上絕路~~

相信你絕對可以看到和法國一樣,警察對上消防隊員的抗議活動。
舊 2006-08-21, 03:06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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