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家門附近4米內髒亂最高罰6千 民怨四起
瀏覽單個文章
*台客*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Formosa
文章: 90
廢棄物清理法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總統台統(一)義字第三三○○號令制定公
布 :stupefy
經歷七次修正....
還是常勸導代替罰則可能會比較適合台灣民情.....
__________________
2006-08-20, 08:45 PM #
25
*台客*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台客*
查詢*台客*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台客*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