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
樓主靜下心來想一想, 如果你跟對方的位置互換,你會怎麼想.
你在車道行進中, 有輛車從路旁靜止的狀態要行駛進入車道.
你能閃, 你會不閃嗎. 而且撞擊的位置在你的車頭保險桿.
你還覺得你一點錯都沒有嗎. 是不是要全部車道上的車都停下讓你進入車道.
還是你應該在不影響車道上行進的車輛下, 安全的進入車道.
你氣的想告他, 他應該覺得是秀才遇到兵, 欲哭無淚吧.
如果對方有保 甲, 乙, 丙式車險,而對方的保險公司不陪.
那原因可能是, 駕駛酒後駕車, 不然就是駕駛人不在保險的範圍(不是被保險人或是其親屬,
也不是指定的駕駛人), 不管保險公司陪不陪, 都跟樓主沒有太大的關係.
差別只是跟你交手的人是車主本身或保險公司.
調解委員會是要進法院前要經過的程序,如果沒調解委員會,
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進法院, 那法院可能 一天可能要開24小時.
按照比例原則, 差別只是陪多陪少吧
按照台灣生存法則, 相信自己,一路盧到底, 決不認錯, 應能化險為夷
ps. 樓主最好把細節講清楚, 不然一堆猜測, 一堆科南
已經有人回應你沒打方向燈, 再來說不定連青光眼白內障都出現了
這就是78區的特色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