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色時代
我車要往外直走時,後方來車撞上我前桿座時車身與前桿座分離,他的車頭部分受損輪胎爆裂,後來找了警察來測量做筆錄...,警察最後說尊重路權自找自己公司理賠,我們事故雙方無異議各持報案單走了,(我沒產物保險)於是我自找了修車行花錢自修,而對方有保險找保險公司索賠,他的保險公司在一個月後回覆他不理賠此案,後來對方告知我打電話給我說保險公不賠他,他要我賠他!!我很不高興的告知他我沒叫你賠我修車錢就很不錯了耶,還要我賠你修車錢有沒有搞錯!?
對方意思執意要我賠錢,否則他會找鄉公所調解會申訴甚至上法院,於是數日後收到鄉公所調解會投訴函,要我出面解決車禍問題!?(收到時非常氣憤,想馬上去法院告他)
請問大家鄉公所調解會投訴函要我出面調解的事我該如何處理?!我不想花時間多花不必要油錢理會他,我若不到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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