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要回家的時候, 剛上員林交流道北上就發覺怎麼最外側車道車子怎麼那麼多, 內側車道空蕩蕩
看一下照後鏡... 嗯... 後方來車距離至少500m以上
過了槽化線之後, 加速切到中間車道.... 可是, 當時速表超過110km, 測速器就響了兩聲

我視線隨即往右方撇去... 硍! 一台箱型車, 停在高速公路護欄"以外", 用測速照相在那裡賺業績
假如是休息站, 在高速公路邊坡護欄 or 天橋上面偷拍也就算了, 畢竟那裡是高速公路範圍
可是... 普通地段的護欄外, 旁邊就是人家的工廠、人家的田... 這樣賺業績合法嗎?
以前記得在北二高哪裡也是在高速公路匝道口躲著偷拍, 最後也是被揪出來....
我這兩天會去拍真相, 生氣了... 就寄給蘋果去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