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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莊
文章: 226
引用:
作者Lincutt
做生意不是這樣做的吧?
敢在服務上提供收件時間
當然就要做到
不然乾脆把收件時間那欄取消掉算了...
郵局的快捷就比較聰明
沒讓人選收件時間
頂多加註在備註欄
就算沒在指定時段收到也不能拿他怎樣

個人認為
宅配服務就算臨時無法配合時段
也應該事先告知吧?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不實"?
消基會不知會不會受理?

+1
作不到就不要提供那個選項...
__________________
我曾經有過那麼一張沙發,
但是那時候我的腿一點也不酸,
所以我走了。
等我腿酸時,再回頭,
那張沙發已經被別人搬走了............
∼德國詩人 呂克特
舊 2006-08-18, 03:11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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