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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老飛俠
有時這就是台灣RD的悲哀,想出的創意如果不是有助於cost down的,而是要增加成本加功能的,付諸實施的機會真的低很多。
所以我根本沒跟公司提我們可能有機會告別人公司侵犯專利,因為我的想法變成:是我們自己不做的,幹嘛佔著茅坑不拉屎?


唉!!!唉!!!唉!!! 三聲無奈
很多CostDown都導致更多的花費
而這些是在BOM Cost裡看不到的
到底有沒有省下來成本 大家心知肚明
舊 2006-08-18, 02:02 P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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