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pchome.com.tw/life/bcc/...3000210020.html
紐約一位律師在星巴克被咖啡燙傷腳,陪審團判星巴克賠償三十萬美元,大概是將近一千萬台幣,不過法官說太多了,他要召集官司兩造協商後,再決定賠償金額。
在紐約執業的女律師葛瑞芬,前年二月在一家星巴克餐廳的櫃檯等候消費的時候,被服務人員打翻的咖啡燙到,左腳受到二度灼傷。醫生診斷她的末梢神經受到永久性損傷,這使得她的腳經常刺痛、麻痺,以致於無法再穿她習慣穿著的高跟鞋,也會干擾她跳芭蕾舞。
她控告星巴克,要求賠償,本案三月審結,陪審團判決星巴克賠償她三十萬美元,星巴克認為判得太重,提出更審的要求,法官認為小燙傷判賠三十萬美元,確實過度,不過更審似乎並無必要,他決定召集官司兩造,重新議定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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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這是電影情節,會不會太扯了